(接上篇)
三、教育和心理學理論與學前教育課程的發(fā)展
課程的設計與發(fā)展是一個復雜的實際運行過程,但同時也需要理論的指導,課程發(fā)展史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學前教育課程的設計與發(fā)展也是如此。從世界范圍內的學前教育課程發(fā)展情況來看,教育理論和心理學理論的影響也十分巨大。其中,行為主義學派的理論、人文主義心理學、認知心理學等對學前教育課程發(fā)展的影響更大,并響應地形成了行為主義課程、人文主義課程和結構主義課程。
(一)行為主義理論與行為主義課程行為主義由美國著名心理學家華生(J.B.Wtson)提倡,在20世紀初期逐漸得到重視。行為主義分古典行為主義和新行為主義。以華生為代表的古典行為主義者認為,人的行為與其他動物一樣,均遵循著相同的行為法則,這些行為是可以觀察和控制的。他們把人的意識和精神排除在研究范圍之外,用簡單的動物行為研究的結果來解釋人的行為。但是自20世紀30年代以后,赫爾(C.L.Hull)、(E.C.Tolman)等人,不再堅持行為只限于可以觀察和測量的反應,也不再堅持刺激和反應之間關系的建立是唯一的行為建立和改變的過程,而是把行為動機和認知的研究與行為研究結合起來,開創(chuàng)了行為主義研究的新領域。后人將之稱為新行為主義。當代新行為主義心理學的代表人物是斯金納(B.F.Skinner)和班杜拉(A.Bandura)。其中,斯金納為代表的新行為主義學派被稱為行為分析學派,而班杜拉為代表的新行為主義學派被稱為社會學習學派。這兩個學派的理論有些不同,從而對課程的影響也不盡相同。
行為分析學派的觀點基于兩個基本假定:一是,行為是有機體對環(huán)境的操作反應。斯金納繼承發(fā)展了古典行為主義理論,把行為分成反應性行為和操作性行為兩種,認為前者需要刺激,而后者不需要刺激。行為不只是遺傳的結果,更是與外界環(huán)境相互作用的產物。新的行為是由學習而來。二是,行為具有法則性,是可以預測和控制的。在這兩個假設的基礎上,斯金納建立了自己的基本觀點,認為人的行為由刺激引起,對反應進行強化,則可以使某種行為繼續(xù)出現(xiàn);人的行為由學習而來,也是可以改變的;人的行為分為外顯示行為和內隱行為,外顯行為可控制測量,內隱行為不可控制和測量;研究分析行為主義理論,對于課程建設與發(fā)展,可以得到一些啟示。
(1)課程目標的制訂要明確、具體,而且要可控制和測量。
(2)課程實施過程應有序,循序漸進。
(3)課程的設計要重視兒童的個別差異,充分照顧兒童的個性特征。
(4)在教學上,要重視個別化教學,重視教師的教學技巧、能力與教學效率,正確運用條件控制和強化原理,改變和調節(jié)兒童的行為,加強兒童學習行為的管理。
同樣,社會學習理論也為我們設計學前教育課程提供了新的視角。它可以更新我們的幼兒學習觀念,使我們重視教師素質的培養(yǎng)。
(1)課程內容應注意培養(yǎng)幼兒的各種能力,如對事物的辨別能力,概念法則的學習能力,序列概念的學習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2)重視每一個幼兒的特質,并注意幼兒與外界環(huán)境的相互作用。
(3)幼兒的學習可以通過直接經驗和觀察進行。
(4)示范和模仿是幼兒學習的重要方式,必須重視選擇榜樣行為的性質以及呈現(xiàn)的方式;(5)幼兒經過學習可以促進自己的成熟。
(6)觀察和示范可以啟發(fā)幼兒學習的興趣。
(7)教師是幼兒學習和模仿的對象,必須以身作則,言行一致。
(8)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