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課時,我發(fā)現智賢小朋友翹著二郎腿,而且還晃著上邊的一條腿。這讓我很驚訝也很生氣,難道我上課時經常是這樣子嗎?難道這是我的縮影嗎?于是,我就此行為在班里和孩子們進行了一次討論。
“小朋友,你們說怎樣才能讓人喜歡你?”孩子們一下子嘰嘰喳喳的說起來了,有的說長得漂亮的,有的說有笑容的,有的說聽老師話的,還有的說愛學習的……于是我趁機說:“如果老師上課時對你們沒有笑容,而且抱著胳膊翹著二郎腿,你們覺得怎么樣?”孩子們幾乎是異口同聲地說:“不漂亮、不好看、那樣會害怕老師的……”“其實,如果小朋友上課時也翹二郎腿,那么我會覺得小朋友不喜歡老師,不喜歡老師上的課,這樣,我們就不會再一起說說笑笑了,所以啊,以后不論小朋友還是老師我們都不要翹著二郎腿,我們來個比賽好嗎?”就這樣我和孩子們一起制定了這樣一個“約定”。
教師是幼兒的引導者,在孩子們的眼中,教師是“權威”,我們的話就是“圣旨”。在幼兒園教師禮儀中有一條規(guī)則那就是:老師無論何時都不要在孩子面前翹著二郎腿,因為這樣很容易失去教師的親和力,讓老師和孩子之間有了距離。
日子就這樣一天一天過去,事情真的有所好轉,我心里很高興,可這時一鳴跑來告訴我,:“老師,你剛才上課的時候犯規(guī)了,你翹二郎腿了。”我的臉刷的紅了,是啊,我是一個老師,我自己都做不到以身示范,怎么來教育孩子呢?于是,我當著全班小朋友的面承認了我的錯誤:“孩子們,對不起,剛才老師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是老師錯了,你們愿意原諒老師嗎?”“愿意”。
在征得孩子們的原諒之后,我對自己的自身行為做了反思:孩子是我的縮影,原來是我的行為讓孩子養(yǎng)成了這樣一個不好的習慣,是我給他們做了一個錯誤的引導,我是一個老師,我的身后有無數個孩子的目光,我的一舉一動會成為孩子模仿的對象,一言一舉會成為孩子們的榜樣,作為一個老師,我沒有嚴格的要求自己而是苛求孩子們的行為,他們的原諒讓我懂得老師和孩子是一樣的,沒有等級差別,我們在要求孩子之前必須嚴格要求自己,和孩子們做朋友首先要做到和孩子之間沒有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