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綱要》的深入學習,教師教育理念的不斷更新,游戲逐漸成為幼兒在幼兒園中一日生活的主要活動,成為孩子學習的主要形式。
游戲是幼兒的基本活動,它是能讓幼兒獲得快樂的、滿足需要和愿望的、自發(fā)的、不同尋常的一種行為。幼兒心理學研究也表明:游戲是促進學齡前兒童心理發(fā)展的最好活動形式。在游戲活動中,兒童的心理過程和個性品質能夠得到更快地發(fā)展。而幼兒在游戲時又離不開教師的指導,在目前的游戲中,有些教師常以成人的眼光,指導者的角度看待孩子的游戲,急切希望孩子每一次游戲都有所發(fā)展,有所提高。他們總覺得孩子在游戲中,這樣做不符合生活實際,那樣做違反游戲規(guī)則。于是把自己所認識的現(xiàn)實情況一味地灌輸給孩子,告訴孩子該怎樣怎樣玩,游戲成為老師導演的一場戲。孩子的自主探索、自我體驗、自主創(chuàng)造的權利就此被教師剝奪了,從而使孩子游戲的積極性大受挫傷。
那么教師應該怎樣去指導幼兒,才能充分發(fā)揮游戲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去展示游戲自己的舞臺呢?在幼兒的游戲中,教師是幼兒游戲的引導者、解讀者、支持者,實際指導時,我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幼兒是游戲的主人游戲是幼兒的自主性活動,是幼兒的需要,而不是成人強加的逼迫性的活動。在游戲中幼兒也不是成人愿望的執(zhí)行者,他們是根據(jù)自己的需要和愿望來玩游戲的,教師應該從全方位的角度去看待幼兒的游戲自主權,讓幼兒自己確定想玩什么、怎么樣玩、和誰一起玩、在什么地方玩等等,幼兒是游戲的主人。
所以我經(jīng)常問孩子們:“今天你們想玩什么游戲呀?”孩子們會爭先恐后的發(fā)言:“娃娃家”、“切西瓜”、“老鷹抓小雞”……這么一問,孩子們會覺得:游戲是我們自己的,我們可以選擇玩自己喜歡的游戲。他們選擇的游戲,可能是一些無太多樂趣的游戲,也可能是一些已經(jīng)玩了又玩的游戲,但卻是他們所鐘愛的。因此,我們就可以,就應該盡可能去滿足他們游戲中學習的欲望。也只有通過他們自己選擇后,他們才會玩得盡興,學得開心,才能最大限度的發(fā)揮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游戲都有規(guī)則,有的是明顯的規(guī)則,有的是隱藏的規(guī)則。游戲的規(guī)則不是一成不變的,我們也可以在孩子選擇了“今天玩什么”后,再來問問:“你們想怎樣來玩這個游戲呢?”此時,他們會提出各種各樣的規(guī)則要求,有的是合理的,有的則是不合理的。當一個游戲提出多種玩法時,我們可以讓他們去試一試,在試過之后他們就會自己得出一個結論——“這樣玩是最好的”。例如:在玩體育游戲《螞蟻運糧》時,幼兒提出了很多種運糧的方法“放在肩上、頭上、腿上、背上……”通過實踐,孩子們發(fā)現(xiàn)了每種運糧方法的優(yōu)缺點,“放在肩上,在爬時容易掉;背上比較穩(wěn),而且不防礙爬的速度等。”當孩子提出的規(guī)則要求沒辦法完成或是很難完成時,我們也要讓他們去試一試,在試過之后他們自然而然又會得出另一個結論——“這樣玩是不行的!”。實例證明游戲活動的過程中,讓孩子們自由地選擇了行為方式,才能真實的表現(xiàn)他們的心理狀態(tài),反映他們的發(fā)展水平,毫無拘束的表露他們的思想感情,表現(xiàn)出他們頭腦中所想到的一切。
二、細心觀察、記錄維果茨基指出,游戲創(chuàng)造了幼兒的最近發(fā)展區(qū),幼兒在游戲中的表現(xiàn)總是超出他的實際年齡,高于他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現(xiàn),游戲好比是放大鏡的焦點,凝聚和孕肓著發(fā)展的所有趨向。因此,要對幼兒的游戲進行有效的指導,就必須以有計劃的觀察作為指導游戲的前提,這樣教師才能深入了解幼兒游戲的興趣和需要,才能有的放矢地知道幼兒的游戲,只有在觀察的基礎上,才能制定出適合幼兒需要的、有針對性的游戲指導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