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業(yè)基本知識與技能
(1)具有基本樂理、曲式與作品分析、配器、中外音樂史、民族民間音樂、音樂欣賞等多門學科知識及其運用能力;
。2)"彈"、"唱"、"跳"、"編"、"導"等基本技能、技巧過關,能夠識譜,能夠進行幼兒歌曲的彈唱并肢體動作協(xié)調(diào),能夠真正起到示范作用,能夠指導幼兒進行歌曲演唱和舞蹈創(chuàng)編等創(chuàng)造性活動;
。3)具有幼兒音樂教育的理論基礎,對幼兒音樂教育有獨特的見解。
2、音樂教學能力
。1)教學設計能力,尤其是音樂課程的開發(fā)整合能力;
。2)教學實施和監(jiān)控能力,包括語言表達能力和非語言表達能力。非語言表達能力包括教具的有效使用、教學媒體的選擇與運用、形體和課堂表演技能和師幼互動能力等;
。3)教學反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