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兒童中心定位
兒童中心
兒童中心是護理、教育一體化的基地,為兒童所在家庭提供健康、成人教育等服務。計劃到2008年實現每個地區(qū)有一個兒童中心的目標。優(yōu)先在最貧困的地區(qū)設立兒童中心。主要服務有:
1. 從兒童出生起直至上學年齡,為其提供價格優(yōu)惠的護理服務和免費的早期教育。
2. 為兒童所在家庭、家長提供支持
3. 現場為兒童及其家庭成員提供健康服務
4. 兒童中心是當地保育員社群的基地,也和其他日間護理服務機構保持聯(lián)系
5. 與當地的培訓機構和職業(yè)中介機構保持密切聯(lián)系
以上服務項目共同的5大目標
每個兒童無論其背景如何,所處何種環(huán)境,兒童中心均應給予其所需的幫助,以確保每個兒童:
1. 健康
2. 安全
3. 在學習過程中獲得享受、汲取知識
4. 為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5. 生活富足
建立共同框架
1. 對公立和私立機構教職員工/兒童之比及教職員工資質的要求不同
2. 私立機構必須達到最低標準方可申領幼兒教育補助
3. 培訓需要,尤其是在私立機構
4. 實施監(jiān)督檢查,確保各種機構、各類服務均具備統(tǒng)一的質量控制體系
5. 品質保證和自我評估是提高服務水平的工具
各種服務項目的綜合結果測定
1. 健康
2. 安全
3. 獲得享受、汲取知識
4. 做出積極貢獻
5. 生活富足
領導與管理
• 兒童中心及各服務機構領導的作用舉足輕重
• 須對眾多利益相關方負責
• 為來自不同服務機構的員工提供專業(yè)支持
• 和家長、社區(qū)保持緊密的聯(lián)系
• 盡心盡力給所在地區(qū)的每個兒童一個良好的人生開端
托兒所和兒童中心所長/主任的責任
須在以下范圍內行使:
• 全國立法與指導方針
• 管理機構責任
• 當地政府的政策和規(guī)定
所長/主任負責托兒所或兒童中心的領導、內部組織、管理和控制。
具體有哪些工作內容?
1、設立愿景,并進行溝通
• 描述托兒所/兒童中心的總體目標以及為實現目標而制定的政策
• 與教師及其他員工、在托兒所/兒童中心就學兒童的家長、地方長官及當地政府進行商議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