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泰國,人們自然而然想到的是兩個詞:佛教、人妖。然而,我對泰國的看法,卻與這個關鍵詞不沾邊,在那里,除了明凈的山水,我的另一個體驗是,泰國人非常注重對孩子責任感的教育。
2000年6月,我因工作關系去了泰國南部的宋卡府乍拍縣,住在當?shù)鼐用窦{塔蓬的家里。
納塔蓬有2個兒子,大兒子7歲,小兒子只有5歲。
6月20日,正好我休息,忽然聽到一陣鼓聲。從窗子探出頭去,發(fā)現(xiàn)有一隊人,正擁著一位穿著新衣服的小伙子向東方走去,像是在舉行婚禮。納塔蓬向我介紹,這是本地的風俗,男人長到21歲,無論身在何處,都要回來和一棵大樹成親,不然就必須終身不娶。
這相當于成年禮。
“曾經(jīng)有個男孩子,在美國讀書,” 納塔蓬說,“但是,在他21歲那年,還是回來選了一棵屬于自己的樹!
對于他們這種對風俗的堅持,我感到不可思議:山高水遠跑回來,就為了和一個大樹成親,未免太過荒謬。
“這是我們泰國人的責任,” 納塔蓬看出了我的想法,“無論是對風俗,還是其他的什么事,責任都是需要承擔的!
其實對于這一點,我已經(jīng)從他對孩子的教育中有所體會了。
納塔蓬的大兒子特別愛玩。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他卻經(jīng)常惹禍,令家里負擔額外的經(jīng)濟壓力,這是納塔蓬難以忍受的事情。
有一次,納塔蓬的大兒子又惹了禍,把一個小伙伴打傷,送進醫(yī)院進行治療。小伙伴的家長找到納塔蓬家,讓他負擔醫(yī)療費用。納塔蓬如數(shù)支付了那筆款項,待他們走后,把大兒子拉過來,痛打了一頓:“你要自己負責,要負責任,明白嗎?”
經(jīng)歷過幾次這樣的事情之后,我知道他所說的負責是什么—如果這個7歲的孩子,無法用自己勞動所得填補上這筆費用,那么,納塔蓬就不讓他和小朋友們一起玩。每當我看到這個孩子在街上躬著腰,幫小販運送貨物,或者去采草藥賣給小診所時,我就覺得,納塔蓬做得有些過分。
然而,當我看到納塔蓬對待小兒子的態(tài)度時,我才發(fā)現(xiàn),他對待大兒子的做法,并不能稱之為過分。
那天,納塔蓬5歲的小兒子在自家的小菜園里,用小鐵鍬“翻地”(將土壤挖松,用以種植秋白菜)。納塔蓬給他規(guī)定的任務是近一米長半米寬的面積。小孩子當然不可能全身心集中在工作上,挖著土,看到小蟲子要玩一會兒,看到小蟋蟀也要玩一會兒。就這樣,到了吃晚飯的時間,那塊地還沒有“翻”完。
“吃飯嘍!”孩子向房子走過來。然而,剛走到門口,就被納塔蓬擋住了:“你還沒有干完活。”
“但是我餓了。”孩子想從爸爸的腋下鉆過去,“吃完飯再干!
“不行!”納塔蓬不容商量,“干活前,你說能干完這些活,干活時,你去玩了。既然這樣,你就要承擔因為玩而耽誤了工作的責任,你要為你說過的話負責!
最終的結果是,這孩子流著淚又拿起了小鐵鍬,而我想去幫他的時候,他竟然拒絕了,拒絕的理由竟然是,他要承擔責任。
這一幕,始終印在我的心里,直到回國,直到如今,我都無法忘記。
今年初,我看了一部來自泰國的片子《拳霸》,才真正對納塔蓬所做的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影片中,生活在鄉(xiāng)村的男主人公,為了鄉(xiāng)親們的囑托,踏上了尋找失竊佛頭的艱難旅途,其間數(shù)次經(jīng)歷九死一生的危險,卻從沒想過放棄,直到找到佛頭,并將它帶回了鄉(xiāng)下。
●文/風 山 圖/崔 瑩 責任編輯:三 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