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入學二三年后,按照成年人的規(guī)范訓練孩子的工作正式開始。此前,孩子學習約束自己的手腳,勿使亂跑亂動。如果他太鬧,父母就“治療”他,讓他分心。有和藹的規(guī)勸,也有令人難受的嘲弄。有時也被縱容,比如對母親無禮。他的自我中心意識仍在滋長,即使上了學也沒有大的變化。一到三年級是男女合班,不論是男老師還是女老師都很愛學生,跟孩子們親密無間。這時,老師和家長一再叮囑孩子,不要讓自己陷入“窘境”。
孩子年幼尚不知“羞恥”,但已可以引導他們產(chǎn)生“難堪”意識。比如,“狼來了”的孩子就在撒謊,捉弄別人。如果哪位孩子也這樣騙人,大家都會不理他的。這就是一件使自己“難堪”的事。許多日本人承認,自己做了錯事,首先被同學嘲笑,而不是老師或家長。確實,這時家長的工作不是嘲弄自己的孩子,而是告訴孩子被人嘲笑是因為自己未能踐履對社會的情義。待孩子6歲左右,忠義獻身的故事中所倡導的義務,漸漸變成了孩子的一系列行為規(guī)則。規(guī)則眾多,且因時因地而異,大多數(shù)規(guī)則與禮儀有關。這些規(guī)則要求每個人履行漸次擴大的對鄰居、家族和國家的義務。孩子們必須學會克制自己,必須明白自己的義務,從而逐漸進入欠恩還債的社會位置,今后若要清還社會的恩情,就必須時時處處謹守社會規(guī)范。
幼兒期的嘲弄教育在這時段代之以新的嚴肅的態(tài)度。八九歲時,孩子犯了錯,家里的人就動真格地批評、排斥他了。如果老師報告孩子不聽話,操行不良,家里的人就會對他進行“冷處理”。如果哪位店主指責孩子搗了蛋,那就是“家名受辱”,全家人都會一起批評他。
我認識兩位日本人,他們在10歲前,就曾兩次被父親逐出家門,也無顏到親戚家借住,只好露宿窩棚,還是母親發(fā)現(xiàn)經(jīng)過調(diào)解才得以回家。有時,小學高年級的孩子被關在家里“悔過”,認真地寫日記。對于寫日記日本人是十分鄭重其事的?傊,男孩對外就是家庭的代表,他被社會批評,全家人就一起批評他。他未能履行對社會的情義,家長、玩伴、同學就都不理他。只有他認了錯并且發(fā)誓不再重犯,才能重新回到集體中。 (林摘自《日本四書》/線裝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