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賊為師,走邪道從偷雞開始
20多個十五六歲的少年聚在李曉明家,很快將家里能吃的東西“掃蕩”一空,于是,他們的目光注視到附近的一個養(yǎng)雞場。
一天深夜,李曉明和幾個“小太保”偷偷摸摸翻墻鉆入雞棚,李曉明剛伸手進雞籠,黑暗中卻摸到一只大手,他嚇了一大跳,以為遇到了主人埋伏,急轉(zhuǎn)身要逃跑,那人卻說話了:“老弟,自己人!”原來是一個比他們早到的偷雞賊!真是不偷不相識,從此之后,這個偷雞賊就成了這幫少年的頭目。此人姓趙,二十多歲,曾因盜竊被勞教數(shù)年,出獄后不思悔改,偷雞摸狗打架鬧事。
1998年9月3日凌晨3時,趙某叫李曉明等11個人到附近的一所衛(wèi)生學(xué)校向?qū)W生“弄點錢吃夜宵去”。李曉明覺得這個建議“好玩”,馬上同意,便與趙某及張志國一同前往了。
到了衛(wèi)校,李曉明一進門就對一個他認識的學(xué)生說:“喂,給點錢去吃夜宵!蹦菍W(xué)生害怕地將身上僅有的200元錢拿出說:“這是我全部伙食費……”李曉明突然良心發(fā)現(xiàn)地說:“我只要幾塊錢就行了!蹦菍W(xué)生給他8元錢,他拿了6元,出去后,他用這6元錢買了一包煙。(動機是惡作劇,沒有良知,還有點良心,如任其發(fā)展下去,良心泯滅將是不言而喻的。)
張志國則覺得一個學(xué)生的皮帶頭比自己的好看,要人家“送”給了他。這次行動,11個人采取威脅手段,對34名學(xué)生進行了搶劫。共搶走人民幣176.4元,喬士牌白襯衣一件,牛仔褲一條,皮帶頭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