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園合作定義
家園合作因其復雜的內涵,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固定的概念。由于家園合作是屬于家校合作中的一種,我們可以從家校合作的定義中理解家園合作的內涵。在英語中家校合作的表達十分多樣,常用的有:"home-school cooperation "(家校合作)、"Home-school communication(家校交流)"、"Parent involving/Parental participation(家長參與)"、"Home-school relationships(家校關系)"、"Home-school liaison(家校聯系)"、"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家長教師會)、"Educational intervention(教育介入)"等。
我國教育學家馬忠虎通過對家校合作的研究認為,家校合作實質是聯合對學生最具有影響力的兩個社會機構--家庭和學校的力量對學生進行教育。在教育活動中,家庭和學校相互支持、共同努力,使學校能在教育學生方面得到更多的來自家庭方面的支持,使家長能在教育子女方面得到更多的來自學校的指導。
歸納其他學者對于家校合作的研究,可以發(fā)現三個共同的基本內涵:首先,家校合作的行為主體分別是家庭和學校,雙方要互相配合和溝通,是一種雙向的活動。其次,家校之所以能夠進行合作源于雙方對學生的發(fā)展抱有相同的目標。也即是說,家庭和學校都是圍繞著如何教育學生,促進其發(fā)展來進行合作的,學生是家校合作的中心。最后,家庭參與學校教育是對學校教育的一種補充,是學校教育吸納社會影響力的手段。
綜上所述,筆者對家園合作的概念做了如下幾個方面的判定:家園合作是家庭和幼兒園通過相互配合對兒童開展的一種雙向活動,它以兒童為中心來進行雙方合作的設計、組織和實施,促進兒童的全面發(fā)展,它通過對教育資源的整合和再分配,謀求家庭教育和幼兒園教育在教育觀念、教育途徑、教育內容以及教育手段等方面的和諧與同步。
(一)家長。一般情況下"家長"存在狹義和廣義兩種理解。狹義理解中的"家長"指的是兒童的父母。廣義理解中的"家長"指的則是在兒童的家庭生活里對其產生重要影響的成年人,例如對兒童成長、做人、教育都起重要作用的父母、(外)祖父母和兒童的保育者等。本研究取廣義上"家長"的定義。
。ǘ┙逃^念。觀念是主體對客觀事物的看法及認識,它左右著主體對客觀事物的態(tài)度和行為。裴娣娜教授指出,"教育觀念是指按一定時代的政治、經濟、文化發(fā)展的要求,反映一定社會群體的意愿,對教育功能、教育對象、人才培養(yǎng)模式、教育體制、教育結構、教育內容、教育過程及方法等根本問題的認識和看法;教育觀念是指人們對教育這種社會活動的認識,它包括教育本質觀、教育價值觀、教育質量觀、人才觀等等系統觀點和理論"氣參照以上觀點,教育觀念則可以理解為,在一定歷史時期,主體對于教育這一實踐活動各個方面所形成的基本看法和認識的總和。因為意識是客體在人腦中的反映,所以主體的不同也造就了對教育的理解有所不同,教育觀念的不同由此產生。未完,請點擊下載完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