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確引導,認真實施有的教師覺得體育活動只要讓幼兒達到鍛煉身體的目標就行,所以就不注重與幼兒的交流溝通及自身動作與語言的引導,示范一下就讓幼兒自己練習了,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xiàn)。而有的教師則進入了一個“ 以幼兒為主體”的誤區(qū),在組織活動的時候總把“好不好”、“要不要”、“好嗎”等詞掛在嘴邊,以為這樣就是尊重幼兒但在組織中又完全以教師為主體,都是老師做,幼兒學。又有的就干脆“放羊式”的進行。體育活動的組織實施當然也是以幼兒為主體的,但是它有它的特點,練習的動作是規(guī)范的,該怎樣就怎樣;游戲也是要遵循游戲規(guī)則的,這些都不能任幼兒自由進行。真正的以幼兒為主體就是表現(xiàn)在整個活動中,如上述的體育活動《奇妙的山洞》,教師僅以語言來提示幼兒“想想用自己的身體怎樣搭山洞?” “兩個人能不能搭呢,怎樣搭”,“三、四許多人一起能不能搭,怎樣搭” 幼兒自由探索完之后,教師先請幾位幼兒上來示范,同時教師也跟著學,目的就是為了規(guī)范幼兒的動作,強調(diào)動作要領,以便幼兒更準確的練習,然后其他幼兒跟他們練習。整個活動都是以以上這種方式進行,教師扮演了一個組織者、引導者、參與者的角色,完全把主權交給了幼兒,但又不缺乏對練習動作的規(guī)范和游戲規(guī)則的建立,這樣才是正確的把幼兒置于主體地位,讓幼兒在自由、輕松、愉快的氣氛中鍛煉身體,發(fā)揮其內(nèi)在的潛力。
總之,體育活動的開展,應從孩子的興趣、需要出發(fā)并遵循幼兒全面發(fā)展的原則來設計,教師更要全身心的投入到活動的組織實施中,以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的身份參與活動,充份調(diào)動幼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孩子們便會非常投入、大膽的去嘗試、練習,也能更好的促進其全面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