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學生覺著自己受到重視,并由衷感到快樂
師者——傳道、授業(yè)、解惑,其對象是學生,教育中關注生命,首先是對學生生命的關注,教育應該為學生的發(fā)展奠基。有創(chuàng)造才能有發(fā)展,教育活動從本質上講應該是一種創(chuàng)造性的活動,但現實情況給教育的創(chuàng)造造成了許多障礙,這其中,文化的障礙是我們每一個教師目前都無法去排除的。在這種障礙的束縛下,學校仍然只能以學生學習成績的高低來作為衡量教師的教學、學生的學習是否成功的重要標準。我們雖然暫時無法改變世俗的觀念,但可以率先改變自己的觀念,改變學生的觀念。我認為教育獲得成功,既要重視學生的現狀,更要關注學生將來的生命發(fā)展,學生在多大程度上形成了對社會、對人類生存環(huán)境的適應能力。
我比較推崇美國心理學家希爾對成功所下的定義:“成功就是自己對某種事物或經驗的自我滿足,那可能是體能、社交、智力或美感經驗,任何事物只要能使自己有用、快樂、重要,就是成功!被谶@樣一種認識,我認為,作為一個教育任務的直接承擔者,要在教育中關注生命,還是應該從教育教學實踐本身出發(fā),指向兩個目標:
一是讓學生覺得自己是重要的,是受到教師重視的。教師尤其是班主任老師要尊重學生,“尊重是所有成就的起點與第一顆種子,是能力的基礎。”教師要誘導學生敢于放大自己的形象,從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意識、集體觀念、榮譽觀念和責任意識出發(fā),充分發(fā)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讓學生在集體中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特長。
二是讓學生能由衷感到快樂。這是在前一個目標的基礎上形成的,正是因為學生得到了教師的重視,同學的肯定,他就會感到自己的存在對集體、對同學是有價值的,他就能以教育過程作為展示自身價值的舞臺,就會感到受教育的快樂。這種快樂同樣也成為促進學生進一步發(fā)展的內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