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指責、懲戒。那么,哪些“固執(zhí)”行為是可肯定的呢?
首先,是孩子的正當行為被忽視或粗暴干涉后出現(xiàn)的執(zhí)拗行為。例如,孩子正玩得興頭上,父母不由分說,拽上就走,孩子就可能會哭鬧著不愿離開。孩子也有自尊心,不尊重孩子自然會受到他的反抗。正確的做法是,父母可先告訴孩子需要做什么事了,讓他有個心理準備;也可以把將要做的事與孩子的游戲聯(lián)系起來。如,該睡覺了,帶上正在玩的娃娃一起睡。
其二,是孩子認定自己做的事是正確的時候,會執(zhí)拗地“堅持真理”。比如,平日家中來了客人,孩子拿糖果招待,會受到贊揚,但如果忽然來了一位患糖尿病的客人,就會拒絕吃糖,孩子不理解,硬是讓客人吃。這時,只要給孩子講清原因,讓孩子去拿些瓜子招待客人,孩子就會興沖沖地當好小主人的。
其三,是父母本來答應做而違約的時候,孩子也會表現(xiàn)得很固執(zhí)。這就要求做父母的在答應孩子前,應該考慮好可行性,不要糊弄孩子,也最好不要隨便違約。實在做不到,要向他解釋清楚,這也是對孩子守諾言、講信用的一種教育。
采編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