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兒童節(jié),學校都會組織各種活動,讓孩子們歡度節(jié)日。昨日,家住金牛區(qū)的一名李姓家長卻向本報反映:孩子就讀的成都市悠優(yōu)幼兒園舉辦兒童節(jié)活動,向每位家長收取了100元錢,用來購買演出服裝和禮品。李姓家長有些困惑:幼兒園為孩子舉行活動到底該誰買單?
家長說法 “不交錢不讓參加活動”
昨日下午3時許,記者來到成都市悠優(yōu)幼兒園,園內(nèi)正在舉辦“六一”游園活動,園外站著上百位等候入園的家長。
在場的多位家長表示,幼兒園收取100元錢確有其事。“不交錢就不讓孩子參加活動。”一位朱姓家長說,開學的時候幼兒園已經(jīng)收了學費,學校舉行活動是學校應做的事情,怎么能向家長要錢辦活動呢?
雖然有些不解,但為了不影響孩子,家長們也都交錢了。家長們表示,交錢時學校沒有開具收據(jù),“老師的說法是這不是學費,所以不需要收據(jù)。”
幼兒園內(nèi)有200多名孩子,每人交100元就是2萬余元,那么這些錢都用在哪里了呢?
園方解釋 主要用來購買衣服
悠優(yōu)幼兒園副園長江曉露說,學校慶“六一”的活動包括舞蹈、樂器表演以及游園會。幼兒園給每個孩子發(fā)了蛋糕、點心、果凍等小食品;還準備了卡通斜挎包、糖果等充當游園活動中兌換的禮品,這些東西是幼兒園從市場批發(fā)而來。
而對于家長交的100元錢,江曉露說,主要是購買服裝,其中包括發(fā)給孩子的250多套日常服裝以及一些演出服。多位家長證實,幼兒園確實給每個孩子準備了3套衣服,其中兩套是演出服裝,但穿過后都交還給了學校,拿到手的只有一套日常服裝,男孩是一套棉質(zhì)背心短褲,女孩是一件雪紡連衣裙。
報料人李姓家長說:“前兩天在街上看見有同樣的裙子,只賣30多塊錢。”
專家釋疑 家長有權不交
成都教育協(xié)會研究員紀大海表示,悠優(yōu)幼兒園的這種行為是不妥當?shù)。學校為孩子慶“六一”,不應向家長收取費用,“送禮物的導向也不對,太物質(zhì),給孩子一個親吻或一個表揚更好。”
路石律師事務所范安彬律師說,任何收費都必須經(jīng)過物價局的批準,這種收費應該建立在家長自愿的基礎上,不自愿的家長完全有權利不交,也可向有關部門舉報。此外,家長也完全有權要求學校開具收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