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應至少遵循以下三個原則:
原則一、要給孩子充分的安全感和愛撫。充分的愛撫包含著體貼、關心、愛護、依賴等,它能帶給兒童滿足與溫暖,是良好親子關系的基礎。如果兒童能獲得這種情感的體驗,那么,他也能體會到生活的幸福與光明,也有能力去愛別人,從而具有生活的安全感。在安全感的基礎上,兒童才可能進行其應有的探索、學習活動,保證正常情感、智力的發(fā)育。
原則二、家庭中父母擔負著良好的示范角色,心理健康的兒童需要心理健康的父母。模仿是兒童重要的學習方式,身教是重要的家庭教育途徑。因此,為保證兒童的心理健康,在與兒童的交往活動中,父母或撫養(yǎng)人應喜歡且經常與孩子接近、交流;尊重孩子的興趣和愛好,引導孩子解決問題;注重與孩子交流的技巧,能和孩子溝通思想感情;在和諧歡樂的家庭,有家規(guī)可循,并講究教育的方法和藝術;父母以身作則,行為端正,有修養(yǎng),避免對孩子采取忽視、冷漠甚至粗暴的態(tài)度和方法,同時也要避免溺愛的養(yǎng)育方式。
原則三、給孩子提供與同齡人交往的機會,讓孩子參與社會生活。除親子關系外,同伴交往是兒童社會性發(fā)展、學習社會交往技能的重要途徑。因此,父母應提供充足的時間,提供適應的機會,注重孩子與同伴交往。除了正常的集體生活,如幼兒園、學校、各類興趣班等,父母還應讓孩子積極參與各類社會活動,鼓勵兒童正常的交友行為。在這個過程中,父母除引導兒童學會擇友,解決交往中的問題和沖突外,更多的是給孩子交往機會,讓他們自己在與同齡人的交往中學會一定的社會生存、交流技巧,鍛煉健康的心理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