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對孩子的實施管教既要做到教導、訓練、糾正他們,又要不致傷害到孩子的自尊,從而使他們失去信心,教育的目的就是要雕塑孩子的意志而不傷害他們的心靈。父母如果只注重建立孩子的自尊心卻不加以管教,那也無法完全建立他的自尊心,因為缺少管教等于破壞孩子的自尊。
管教的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教導
教導是指在家庭教育中傳遞知識,教導孩子基本的生活基礎,以身作則或用教導、命令的方式的來傳達。教導孩子常采用如下一些具體方法:
。1) 父母以身作則,按自己的標準行事;
。2) 非正式的教導,利用每個機會非正式地把自己的價值觀和標準教給獨兒女。
。3) 正式的教導,拿出特定的時間教導兒女!
第二階段:訓練
訓練是指父母應該在教導過的那些方面幫助孩子養(yǎng)成習慣和發(fā)展?jié)撃。訓練孩子常有如下一些具體方式:
。1) 和孩子一起動手做,一邊做一邊教;
(2) 教導比較復雜的事或觀念,一次一種;
(3) 談論一個問題,借此得到比較深入的知識,錯誤的觀念也能澄清;
(4) 在這階段使用獎勵的方式非常有效!
第三階段:糾正
糾正是指采取行動以改正孩子的行為,好讓他遵行前面的訓練與教導。糾正行為一般有如下一些具體方法:
。1) 直接果斷式的溝通;
(2) 打屁股;
。3) 自行負責;
。4) 違者受罰;
(5) 不理不睬!
管教與懲罰之間的概念是的不同的
管教有時會被認為是約束,是不好的,實際管教真正的含義帶有積極性和鼓勵性,甚至是愛的明證。管教的動機是愛與關(guān)心。
第一階段 教導:以愛和鼓勵教育指導孩子成長!
第二階段 訓練:引導、訓練教會他們成長的方法與技巧!
第三階段 糾正:用某些手段和行動遵守先前的教導,矯正和調(diào)整他的言行!
而懲罰并不時糾正,是一種不適當?shù)慕逃绞,暗示著對孩子的處罰、報復,孩子因此為他的錯誤行為扯平、解脫,沒有起到糾正的作用。
管教與懲罰有如下不同之處:
懲罰 管教
目的 為了反擊而處罰 懼怕和罪惡感
焦點 過去錯誤的行為 將來正確的行為
態(tài)度 父母是敵視與受挫的 父母是愛與關(guān)懷的
孩子的情緒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