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給建議但支配權交給孩子。大衛(wèi).歐文在其《我家老爸是銀行》一書中點出,多數(shù)父母即使讓孩子擁有存款,卻完全不給他們支配權,往往孩子要買什么,父母認為不必要,便極力阻止,徒然留下不好的溝通經(jīng)驗,倒不如給意見由孩子自行評估。他以兒子想換新腳踏車為例,他們不贊同但也不阻止,只是分析原本的腳踏車仍新且堪用,而想購新腳踏車除外型炫之外,并沒有特別好用的功能,但價格高出很多,可能花掉他所有的存款,分析后決定權還是在孩子,終于讓兒子不再堅持。
大衛(wèi).歐文認為,畢竟孩子未來還是要自己決定如何支配金錢,現(xiàn)在做錯決定也許只是損失幾十元,最多幾千元,可是卻能換取一個教訓,以免長大后一賠可能就上萬元,或甚至傾家蕩產(chǎn)。
3、讓孩子花自己的錢。孩子開始有零用錢之后,就要讓他學習如何花自己的錢,這樣才會懂得珍惜金錢。可以和孩子協(xié)商,如果是學費、教材費用或是全家一起的花費,就由父母出錢,但如果是自己想買的玩具、出游時的紀念品、朋友的生日禮物等,則要讓他們自己付錢,因為人性都是一樣,一旦是別人付帳,就容易流于濫花、浪費的情況。
只要父母給予孩子正確的理財觀,引導他們采用合理的理財方式,加上秉持上述這些原則,不要以自己的立場去干涉孩子的理財細節(jié),那么孩子便可以從中學習一輩子受用的金錢價值觀,輕易藉由理財就能致富。
采編自:《錢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