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依照教育部公開征求意見的標準,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不得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昨天教育部官方網(wǎng)站就《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標準(試行)》《小學教師專業(yè)標準(試行)》和《中學教師專業(yè)標準(試行)》公開征求意見。目前,教師專業(yè)標準框架由基本理念、基本內(nèi)容與實施建議三大部分構成;纠砟钐岢鼋處熞詫W生為本,師德為先,能力為重,終身學習。強調(diào)教師要維護學生合法權益。(12月13日 《新京報》)贊同聲音:
“教育部擬明確規(guī)定禁止老師諷刺挖苦學生”——“師者,傳道、授業(yè)、解惑”。你有什么資格諷刺挖苦學生,甚至個別人侮辱毆打謾罵學生!
—— @月色海灘說說容易,做做難!希望有效……——@豪放的九個半星期同理,教師對孩子的諷刺和挖苦算不算對孩子的傷害呢,如果要道歉教師是不是應該先做表率呢——@小仙子媽媽的幸福反對聲音:
我怎么沒見過一條是保護老師的?當今社會,老師被學生、家長欺負的事件比比皆是,怎么沒人來維護老師的權益?一邊倒的政策還要再倒多少年?
每天就規(guī)定老師該怎樣怎樣,不能這又不能那…!怎么教育部就沒有規(guī)定該怎么保護老師呢?
——@美女玲瓏望月調(diào)侃聲音:
想起個笑話:一同學犯錯,進了政教處,老師說:“你不好好學習以后能干什么?”同學說:要實在沒出息,就只有當老師了。
末的女孩2007這還用擬個明確規(guī)定么?這不是教師應當有的師德么?
——@教授激萌誒嘿嘿嘿【小編說】
教師不能挖苦和諷刺學生,原本就是師德的內(nèi)涵之一。在很多人看來,這一基本常識用不著教育部來發(fā)文禁止。小編注意到,教育部公布的恰恰是教師的“專業(yè)標準”,并且還處在征求意見的階段。將應有的師德寫進法規(guī)文件之中,這不也是理所應當?shù)拿矗?/p>
當然,健全法規(guī)條文固然重要,但師德建設不可能一勞永逸,尤其在當前教育功利化傾向嚴重的情形下,如何消除家長的疑慮,還需要教育部門采取更加具體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