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兒園可供教師使用的專用多媒體教室為三樓多功能廳。
2、專用教室原則上專供本學校教師使用,專用教室設備原則上不得外借。
3、專用教室、專用教室設備如有外校人員需要使用,需報批校領導批準,方可外借或使用。
4、教師不得擅自操作專用教室控制室的機器設備,原則上只允許信息化領導小組成員操作。
5、專用教室使用者必需填寫專用教室使用登記表。
6、當設備運行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關機并馬上報告信息化領導小組負責人,不準擅自拆裝機器。
7、教師使用結束后,需及時通知相關老師關閉專用教室的機器設備,教師不得私自關閉電源等。
8、信息化領導小組成員在下班前,要檢查電源是否全部關閉,并進行常規(guī)性的安全檢查。